我和我男朋友在谈恋爱期间同居了,请问这样合理吗?请问他现在向我索要的这恋爱期间的和他在一起我的生活费
更新时间:2019-09-14 14:10:09
问题描述:
我和我男朋友在谈恋爱期间同居了,租房子的钱还有在一块的生活费,都是花的我男朋友的信用卡,一共有6.4万多块钱,这里面有给我怀孕打胎的,也是花的信用卡,现在分手了,他向我索要1万元的生活费,说我自己的衣食住行,共同的花销需要共同偿还,请问这样合理吗?现在要求我还款,说恋爱期间照顾我的衣食住行的费用,而且要孩子是我俩自愿的,打胎也是自愿的,打胎医药费一部分是我的花呗一部分是他的信用卡,请问他现在向我索要的这恋爱期间的和他在一起我的生活费,衣食住行,租房,吃穿用度的钱合理吗?这一万元我需要还给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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