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能够以不承认转让合同直接收回店铺,另外如果房东不同意转让,是否有法律保护要求退回转让费?
更新时间:2019-09-08 12:54:36
问题描述:
背景介绍:我方建筑面积13平,我方店铺内有一两个门面,副门面类似美食城的一个铺位门面,现房东将自己门面转让给承转让方,我方也转让给同一个承转让方。
现承转让方转让费即所有费用结清,我方已开具收据,但是未签订正式合同。我方与房东签订正式合同,合同表明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房东书面合同。
承转让方将我方建筑面积缩小3平方米,并将我方3平方划出到房东转让的建筑面积中并用实墙隔成单门独门面,房东要求我方签订面积转让合同,但是承转让方不肯签订该合同,但是房东表示如果不签订合同视我放弃房租租赁,收回房屋。
请问如果不签订合同对转让方有什么利害系,房东是否能够以不承认转让合同直接收回店铺,另外如果房东不同意转让,承转让方是否有法律保护要求退回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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