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7月份将一辆本人的私家车租赁给本地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本人应该找公安部门举报?还是向法
更新时间:2019-09-06 21:06:09
问题描述:
我于2018年7月份将一辆本人的私家车租赁给本地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双方签定了一份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租金按每月结算,在此期间租赁公司前几个月都正常支付费用,后期直致到合同期止日都未支付费用,双方合同约定到期,租车公司不但没返还车辆和所欠租车费,且车辆被租赁公司给卖了,至今车辆卖给第三方也未过户,请问律师租赁公司犯了什么罪?本人应该找公安部门举报?还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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