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违反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作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9-09-03 23:29:06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在公司工作11年,现在是无固定期限合同。19 年6月部门要求重新签订薪资绩效合同,因工资降低,我拒绝签订。19年7月公司发放薪资强行按新的薪资标准。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作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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