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别人转让的店做餐饮,合同到期是10月1号,现在和房东解除合约,请问我们有义务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9-09-03 10:20:24
问题描述:
接手别人转让的店做餐饮,26000接手,合同到期是10月1号,然后到十月一号我们要交房租给房东,三月份接手到六月份就不做了,现在和房东解除合约,房东要求我们赔偿损失,我们交了3000块钱押金,我们押金不要了,我们跟房东签的合同是到2020年10.1号,请问我们有义务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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