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方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对方委托其他公司每天代付上货款的70%,现对方公司以没有按时开具发票为由扣罚
更新时间:2019-08-24 14:54:12
问题描述:
和对方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对方委托其他公司每天代付上货款的70%,一个月后,我方陕西榆林市榆阳区税务局不认可第三方代付,称有税务风险,停止购领发票3个月。同时致使不能供货开票。现对方公司以没有按时开具发票为由扣罚巨额违约金!一共上货450万,罚46万。请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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