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培训过了,再加上技术培训费,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甲方这样算对吗
更新时间:2019-08-29 17:05:21
问题描述:
十几天前加盟了一家餐饮店,加盟费一万九,也培训过了,但是没有找到店面,现在不想开店了,合同上说违约方要交纳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给对方,甲方还要我交纳技术培训费八千八,这样的话违约金大概五千多,再加上技术培训费,还有一些其他的费用,这样下来解除合同后几乎没有一分钱了,甲方这样算对吗,求指导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