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三年前在某行政单位干临时工做会计兼出纳。请问她会接受什么处罚,怎么样进行自我保护?
更新时间:2019-08-20 17:32:17
问题描述:
朋友-三年前在某行政单位干临时工做会计兼出纳。该单位下设两个单位,资金混乱,业务不熟,把1.72万元的款重复报销了两次,因曾经给单位垫付过钱,分不清是否拿错钱,没发觉多报账了。还有两张原始单据丢失,四千元。时间长记不清内容。现在该行政单位审计科对离任领导审计发现这些问题。要进行追究,朋友感觉很委屈,业务量大,财务混乱,难免出错,请问她会接受什么处罚,怎么样进行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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