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程质保金为由收取费用十五万,最后得知其工程与他并没有关系,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9-08-16 12:15:01
问题描述:
17年万某以某学校建筑施工为由与我签订合同,以工程质保金为由收取费用十五万,最后得知其工程与他并没有关系,多次要求其退回所收质保金,他总是推脱,然后公司搬家数次,所住房屋搬离,公司法人更换,手机换号,现在已找到他本人,他又借故伺机逃走,现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