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在温州买了房子,一旦我们夫妻感情破裂,这属于共同资产吗,我可以要回我自己的那部分吗
更新时间:2019-08-08 22:40:33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我老公是13年结的婚,17年在温州买了房子,其中我有拿出10几万,因为上班的原因,房子过户登记的时候我没参加,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起初还房贷我还了2个多月就怀了二宝,后来这几年都是我老公在供养房贷,我想问一下,一旦我们夫妻感情破裂,这属于共同资产吗,我可以要回我自己的那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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