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2天,是否可视为公司为了不支付补偿金,该如何收集公司恶意的证据?
更新时间:2019-08-01 17:59:58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到期前的1个月,部门经理通知本人不再续约,但在合同到期前的半个月突然反悔,提出要调岗至其他部门,因不了解新岗位的工作内容,向公司人事经理提出要岗位说明书,但人事未予回复。
之后又被通知部门内调岗并给出新的岗位说明书,据本部门经理解释调至其他部门和部门内调岗的工作内容是差不多的,看过新岗位说明书后,发现本人并未达到其最低任职要求,并向公司提出如要调岗,必须要经过系统地培训并通过考核,对此公司表示后续会再面谈;过了2天,公司直接给了份1年期的续签合同,不过工作部门变为了一个新部门,但人事经理解释这个部门包含当前所在部门,不算变更合同,于是本人续签了合同。
就在续签合同的同1天,部门经理提供了培训计划表,本人对于培训计划表中的遗漏之处提出了询问,经理表示会补上,但过了1个月至今仍未补上。
培训开始的第一天,公司的领导又来游说调岗至其他部门。
公司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调岗并且是调到本人无法达标的岗位上,是否可视为公司为了不支付补偿金,通过恶意调岗逼劳动者辞职。
如是的话,该如何收集公司恶意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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