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租房合同书签了双方的名字,还有一份租房合同书复印件,请问律师有什么办法把应该我得的钱要回来!
更新时间:2019-07-25 21:51:09
问题描述:
我于2017年八月与在我们学校临时代课的老师合开了一个叫***的课外教育机构,17年底我们平分了钱可到了18年春季和暑假期间的机构补课收入,开始说跟我分钱。后来就不承认与他合伙的关系,不予我分钱,。在春季和暑期中主要是他(李**)收的钱,我只收了几千元,他两期收了大约19万余元,多次跟他要钱,他都不给我,我们没有签合作合同,只有在租房合同书签了双方的名字,,18年春季和暑期启明星收学生的收据大多数在我这里,还有一份租房合同书复印件,请问律师有什么办法把应该我得的钱要回来!急急急,万分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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