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火锅店干了10暑假工,店长又说工资只能按7天算,前三天试用期不算工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7-18 16:29:56
问题描述:
我高三毕业,在一家火锅店干了10暑假工,后来因为请假回家填志愿耽误了三天,被店长辞退,后来说工资微信转给我,一直到第二个月16号,他们每月15号发工资,我找店长结算工资,他先是说我没有交接工作以由不结算工资,后来我找到主管办理手续,店长又说工资只能按7天算,前三天试用期不算工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