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上班前有签合同。每天工作时间十二个小时,加班没有加班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07-22 20:52:43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美容理发综合店里的美容师,正式上班前有签合同。每天工作时间十二个小时,月休假三天,每个月强制上交PK比赛基金200~300元不等。加班没有加班费,而且不超过一个小时的加班第二天没有补钟。之前5月14号递交辞职书,老板说等50天的工期,然而到了工期7月4号又说还要再等,等到7月14号我再三强调到了工期才说放人。劳动法正常流程应该是30天的工期才对,而且强制扣我PK比赛基金,之前我没休息好头痛在美容房躺了一会儿,就扣我50元,还有其他林林总总,一个月至少要扣掉500~600不等,请问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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