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负责人收了离职交接单,过了一个月跟我说需要签字?这样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9-07-16 09:01:42
问题描述:
本人2019年5月24离职,当天过好工作交接,并且直属领导签字,之后把离职交接单交给相关负责人。当时负责人收了离职交接单,并没有提还需总经理签字的事,之后一个月也没有提过。
2019年6月20日 发放五月份工资时候她扣下了我的报销款,说手续未办完,必须找总经理签字,但我已经不在北京,经过反复沟通,对方始终坚持要我回去签字才发报销款,而且还要本人去
我想请问,当时离职单已经交给对方,对方没有提出任何疑义,是不是可以认为对方已经认可了。过了一个月跟我说需要签字?不签字就不发我报销款,这样做合法吗?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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