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给债务人做了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还有保证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9-07-15 21:56:19
问题描述:
2018年9月21日给债务人做了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还有保证责任吗?
2018年9月21日给债务人做了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1日,在借款合同中写了两点:1、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目前已超过债务履行期届满6个月,保证人也未接到延期通知,保证人还有保证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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