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签了一年,是否合理?租房合同有一条,是否有权利决定租客搬走的时间?
更新时间:2020-01-15 09:45:5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租客,租房合同签了一年,合同注明承租方保证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转租给第三者使用。但实际上房东是允许转租的,有微信记录为证。几个月前房门坏了,跟房东提出需要维修,房东说我有孕在身,暂时不维修,等我搬走后马上可以换,一天内可以换好,我同意了,这些均有聊天记录。现在有新租客要租房,新租客提出,门换好了马上可以签合同入住。于是我和房东提出我需要换门,并已搬走。房东答应换门并去订门,答复需要大半月时间,问题一,现在房东让我承担订门期间租金及管理费,水电费,是否合理?补充一点,租房合同有一条,房内设施及财物自然损坏的,出租方负责修缮及承担其费用,保证在确定自然损坏之日起5天内修缮好并结清费用。问题二,房东是否有权利决定租客搬走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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