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依据我国刑法《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以及《合同法》第113条和224条将视为恶意拖欠,我所近期
更新时间:2019-07-10 19:44:05
问题描述:
应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办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要求,您名下借款已违约1021天,即将被纳入恶意逃废债名单,近期即将上传,该信息将被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为避免没必要的法律纠纷,限您在48小时内做出处理回复,否则依据我国刑法《刑法193条》贷款诈骗罪以及《合同法》第113条和224条将视为恶意拖欠,我所近期会针对次案件进行立案起诉。造成的影响及法律后果自负。这种信息会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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