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属于寻衅滋事吗?做笔录要注意什么?还是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19-07-07 14:20:27
问题描述:
请问这是属于寻衅滋事吗?做笔录要注意什么?还是刑事案件?
双方喝酒了,我与他们中一人起了争执,我就往地下摔酒瓶子,没有要打他的意思,然后他们刺激我,我就把他们桌子掀了,闹腾完了,对方有一个在一旁看着的人脚踝轻微伤或微伤(我当时并不知道他受伤了,并非故意),现在老板那边都已经赔偿,受伤的人全部医药费我也已经垫付,一共700(有收费证明以及伤口诊断书)现在接近尾声的时候又出纠纷了,他要让我赔偿一万,我觉得太多,狮子大张口,对方就是一个跑农产品和肉食的人,告诉我一天一千多,我要流水收入证明,对方不给,我就说按国家标准赔给他,不能多了也不能少了,有一个词叫什么城镇人口平均日收入嘛好像,然后是108元,民警也调解过,不管用,现在对方要求公了起诉,我接受了。 第一,对方有过错,有挑衅行为。 第二,没想伤害对方,酒瓶子是朝地上扔的,没预料到玻璃碎了会划伤对方。 第三,愿意赔偿并且已经赔偿医药费,但对方狮子大开口接受不了,一是感觉对方要的太多不合理,二是自己收入较低,承受不了一万的赔偿。 明天要去做笔录了,请问这是属于寻衅滋事吗?做笔录要注意什么?做笔录意味着什么?我是治安案子还是刑事案件?对方要是起诉照我说的会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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