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付违约金6000,我可不可以认为这两个月是试用期?是否要付违约金?
更新时间:2019-07-05 18:06:18
问题描述:
已与单位签订合同,但合同是未注明有试用期,合同期限是今年5月7日到明年6月30日,说在此期间离职,要付违约金6000,目前已拿一次工资约为4000不到,这是基本工资,没有奖金,单位说是两个月的工资。我可不可以认为这两个月是试用期?但如果现在要离职,是要按试用期提前3天,还是按照正式工提前30天?若是要马上离职是否要付违约金?(还差3天工作时间满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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