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这不是浪费时间吗,本来工作时间是一个月,我可以拿回工资吗
更新时间:2019-07-04 12:06:02
问题描述:
说了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然后工作两天,然后说要参加会议让我先不用过来,推迟了一个星期,今天又说这周不能回来,让我先别去上班,等她没这么忙在通知我上班,这不是浪费时间吗,本来工作时间是一个月,然后这样拖,当时没有给我说清楚,没有签合同,说不用签,工资方面也很笼统,说一个月工资大概两千五到三千,这样合理吗,我可以拿回工资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