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厂家生产许可没有特医食品这一项,固体饮料当做特医食品来欺骗消费者,是否可以向经销商或者厂家申请
更新时间:2019-07-03 10:12:19
问题描述:
您好,小孩3个月的时候购买的青岛金大洋的氨基酸奶粉,到现在已经喝了11个月了,19年5月厂家召回说是标签不符合规定,经查验厂家生产许可没有特医食品这一项,奶粉标注的固体饮料,奶粉罐标注的多种食物蛋白过敏人群营养支持固体饮料。固体饮料当做特医食品来欺骗消费者,并且没有生产资质,是否可以向经销商或者厂家申请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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