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一任财务要回来,我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我该如何维权,得到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9-06-28 00:16:23
问题描述:
律师好,我是做财务的,今天经理跟我说,我的上一任财务要回来,意思是要我走人,说下周一交接,我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我刚好两个月到了,我很莫名其妙,第一我没有伪造学历证书,第二我也没有身份造假,第三我也没有违反过公司的规章制度,没有挪用公司钱款,老老实实工作,仅迟到过一次,我该如何维权,得到经济补偿。经理说下星期二到星期五可以算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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