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现在经过了培训,却又过了另一所学校的面试,真的要赔偿两万的违约金吗?是不是超过相关规定了?
更新时间:2019-06-27 13:53:1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一个
重庆的学校签订了
合同,上面写着“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2万元”。但是我现在经过了培训,却又过了另一所学校的面试,新学校离我家很近,所以我想毁约,真的要赔偿两万的
违约金吗?这个金额是不是超过相关规定了?麻烦您解答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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