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娟娟应当如何提出自己的仲裁
更新时间:2019-06-27 10:33:13
问题描述:
2017年11月某某公司招聘员工,女工时娟娟经考核后被录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4月15日时娟娟怀孕检查,请病假18天,单位当月按病假工查给其支付了工资。在此期间,公司查处时娟娟的招工考试成绩不够录取分数线,是托人情录取的。公司认为时娟娟不符合录用条件,遂于2018年6月1日口头作出决定。辞退时娟娟并未给予补偿.在单位公示栏予以公示。时娟娟不服,向劳动人事争设仲故委员会中请仲载。时娟妈提出:在自己怀孕期间,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给其恢复工作。
问: (1) 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
(2)公司的做法有哪些违反了法律规定?
(3)时娟娟应当如何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战委员会应如何载决? (4)简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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