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又不给退钱,而且签借款协议就收走了购房合同。还是没有答复
更新时间:2019-06-27 16:12:53
问题描述:
2016年10月交钱买的房子,合同显示76.76平米,每平米2550元,当时交了8万的首付,后期的费用是分期付款5年,每月2120元,签这个借款协议的时候已经把首付交进去了,才看到后期的利息挺高,当时又不给退钱,也是被逼无奈,而且签借款协议就收走了购房合同。从2016年11月开始每个月给开发商钱,当时销售经理说半年能办下房产证;到2017年6月份的时候房产证迟迟不见踪影,我找销售经理,失联了,电话空号微信删了。我找到当时收钱的会计,他说从交钱那天算起,一年,我又等着,一直到2017年10月份我再次去问,还是没有答复,而且那个会计说他只管收钱,别的不管,从2017年11月开始我就拒绝付剩下的钱了,因为我觉得房子可能不是我的。2019年6月24日开发商给我发通知过来19个月欠本金4028元,违约金12084元,合计52346元,让我赶快交钱,如果不交钱就强制停水停电,并且起诉我。请问一下我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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