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物业公司还要和我们再签劳动合同。我原来签的固定合同可以续签变更为无固定合同吗?如果合同的甲方公司
更新时间:2019-06-23 21:45:3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在一个公司上班,是和一个物业公司签的合同,2014年1月份到2015年12月份签了第一份劳动合同,2016年1月份至2017年12月份和**公司续签了两年劳动合同,2018年1月份物业公司又和我们续签了一年劳动合同,2018年12份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又和我们续签了半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到2019年6月30日止。据说物业公司还要和我们再签劳动合同。
问题1;如果原来合同的甲方公司不改变,合同条款不改变,法人代表不改变,我原来签的固定合同可以续签变更为无固定合同吗?
问题2;如果合同的甲方公司名称不变,条款不变,甲方的法人代表改变,这个合同还是属于原来那份合同可以续签吗?
问题3;如果合同的甲方公司名称不变,条款有部分甲方单方面改变,甲方法人代表变换,这份合同是属于续签还是重签?
问题3;如果合同的甲方公司名称不变,甲方的法人代表改换了,合同部分条款甲方和乙方协商重新订立过,这份合同是属于续签还是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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