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开多少钱的,发票不能用,将所有公司股份转让给我,所以就这样开了
更新时间:2019-06-22 10:15:14
问题描述:
首先我是公司法人,占股13%,2018年的时候我的合伙人(占股50%)告知我要开发票,我说开多少钱的,他说开50万的,而且当时告知我说我们自己公司无法开发票,需要找个企业去代开发票,而且也是他认识的公司,由于我虽然是法人,但也只是名义上的,在工作中我也只是一个执行者,安排我去那个项目我就去那个项目,因此我没有过多话语权,所以我就筹钱给他,他就去办理这个事情,事后他把发票交给开发商,开发商拿去税务局,税务局说发票没有问题,但是第二个月税务局说开发票的这个公司有问题,发票不能用,然后就将发票销毁了,之后这个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中间具体怎么个过程我就不了解,因为当时我被安排到外地项目,这边就只是我合伙人自己在这边。
后来我的合伙人退股了,将所有公司股份转让给我,告知我的原因是因为我们联和同创公司是小规模,所以开不出17%税点的发票,当时我的合伙人与开发商签合同就按照税率17%签的,我不在场,因为他是大股东,所有任何项目任何协议都是又他来签,之后他在绥化地区开了一个风雷天下的小规模企业公司,用这个企业名头给现在的开发商开发票,由于我对税务类的事情没有过了解,而且当时的会计也说可以,所以就这样开了,所有所涉及开发票的钱也是我拿的,因为他退股了,用于开发票的钱我拿了33万。
现在状况:
1.当时代开发票的那个公司应该是倒闭了,法人也应该是犯事被抓起来了,共出我们在他那里代开过发票,但是所有执行者包括联系,购买都不是我执行的,当时我的合伙人只是将这个事情告知我而已,这样对我有什么影响?
2.现在税务局说我(联和同创代理公司)和开发商签订合作合同,但是没有发票,因为所有发票走的都是(风雷天下),但是所有开发票的钱是我拿的,这样对我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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