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口头承诺了很多东西并没有写入合同。公司不同意说他们要开会研究处理办法,请律师帮我们指导一下我们该
更新时间:2019-06-22 21:39:5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孩子于2018年10月去
上海考察并与上海妙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定加盟公司旗下"茶一巷"奶茶合同,并且交了15000元的定金,由于孩子刚参加工作不到一年涉世未深,公司负责接待的人把前景描绘的非常好,当时口头承诺了很多东西并没有写入合同。当时孩子还在
三亚上班明确告诉公司他2019年3月份才能辞职到
西安开奶茶店,可是合同的有效期还是写的是2018年10月到2019年10月,因为除一次性加盟费以外每年还需要交3000元管理费,当时孩子也提出日期应该写到2019年3月到2020年3月,但是公司负责接待的人说这个到时会从3月份算起不必担心。今年3月份孩子辞职来到西安,联系公司来人选址开店,公司要求把所有加盟和第一年的管理费全部打过去才可以派人来选址,孩子按照公司要求将剩余款项57800元全部打给公司提供的私人帐户,两次共计打给公司72800元,孩子自己本人没有这么多钱,是他发起4个朋友一起投资来做这个奶茶店的。款打给公司以后他们确实派人来选址了,可是第一个人来选了5天没有结果而且还要我们负责食宿每天报销200元再加交通费共计1600元,过了一段时间在我们的一再崔促下他们又派了一个人来又选了几天仍然没有结果,到4月底我们实在拖不起了一再崔促下他们说这次派他们的金牌选址老师来,结果来了几天依然没有结果走了,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和公司商量西安市场可能真的饱和不适合做,先将费用退了,选址老师所花费的差旅费我们认了,公司不同意说他们要开会研究处理办法,又两个月过去了不但没结果,现在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难道就这么被他们骗了吗?这件事对孩子的打击很大,关键这些钱多半是他同学朋友的钱,请律师帮我们指导一下我们该如何去维权?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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