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要求我们缴纳超生罚款。则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问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9-06-21 19:40:4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湖南
长沙人(户口地),独生子女,妻子是湖南
衡阳人(户口地),多生子女。我们在2014.2.5产下二孩。前提是国家单独二孩政策,在2013.12.28日已实行,湖南地方单独二孩政策是2014.3.28日实行。我们的二孩是在这两个政策之间出生。
我儿子是随我的户口落户,且已落户完毕,我户口地这边,也未对我在地方政策实施前生二胎有任何异议及超生处罚。
现在问题是,我妻子户口这边的镇计生办,在时隔6年的今天,突然要求我们缴纳超生罚款。且说罚款7万,如不缴纳,则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
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我在法理上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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