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房屋租赁他人,我与二房东只有口头租赁协议,是否合法?现又因协商不成,虽然只有口头协议
更新时间:2019-06-21 21:12:57
问题描述:
大房东与二房东解除合同,将房屋租赁他人,我与二房东只有口头租赁协议,现租赁方曾协商房屋续租事宜,后协商不果,现租赁方下达限期7天清空通知书,我方按时间去清理房内物品,最后一天去清理剩余物品时,现租赁方要求支付占用期间的房租,并将房屋上锁,再经协商不果,现租赁方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将我方租赁时的装修及门、地板拆除一部分进行装修,所以按破坏他人物品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后裁定为民事纠纷,又进行协商,前日现租赁方,又发来限期清空、搬离、缴纳房屋占用费通知,并要求支付占用费10万余元,请问这是否合法?而且第一次我方搬离时未到期限,是现租赁方上锁影响我方按时搬离的。现又因协商不成,要求按照房租租金16w/年,折合日租金438元,至今高达10万余元,我只是租赁了部分房屋,而且我是分租的二房东的,虽然只有口头协议,当时现房租主动要求协商房屋续租事宜,经协商不果,才要求搬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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