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是公司的主要责任,发现手机遗失后,具体要去什么相关部门,走什么程序
更新时间:2019-06-19 16:51:31
问题描述:
我在深圳观澜**丢失了一部3000元的手机和一串住处钥匙,我认为这是公司的主要责任,原因如下:
1,公司规定员工进入车间必须把所有随身物品放入公司提供的手机柜。
2,该手机柜完全不能保障财产的安全,比如我手持1679号柜的钥匙,竟然可以打开1659,1649号的柜门,发现手机遗失后,我立即找了上级来询问,手机柜的使用历史信息也完全没有登记。
3,手机柜上方装有一个监控,但线路不通,案发后我找到了**警务点报警,警察给我的答复是无法追查。
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具体要去什么相关部门,走什么程序,会不会花比手机价格还贵的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