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让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这种合同期限不连续的是合法的吗?这也是合法的吗?
更新时间:2019-06-17 17:37:18
问题描述:
用人单位让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与A劳务公司签订两年,后又续订两年,到2018年1月31日到期,之后用人单位让与B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写续订合同申请是2018年1月20日,(A,B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合同都是两年一签),到2019年5月下旬通知合同于2019年5月31日到期,这种合同期限不连续的是合法的吗?主要2018年1月合同到期后续签是只让签名,没有签日期,用人单位签字盖章之后也没有返回一份合同。还有通知需要写解除合同申请,这也是合法的吗?在2018年11月至今本人因患有癌症都在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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