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租金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一,请问他这样做是合理的吗?
更新时间:2019-06-08 21:18:36
问题描述:
我在天通苑北一区租了一个房子,跟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租金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一,但第二个月让我提前多交了一个月的房租,相当于交了两个月押金,如今我因为工作调动需要提前退房,但二房东不愿意退我两个月的房租押金,请问他这样做是合理的吗?特别需要法律的援助,希望各位律师前辈能帮我提供一些帮助性的建议,在此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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