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拿1000元。执法人员并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结果,请问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9-12-11 12:20:2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和我们村13户村民共同承包了村里鱼塘养鱼。去年11月份晚上魏某等三人用电子扑鱼器盗窃我们的鱼。经公安机关处理说服教育,以后不准再以类似的方式扑鱼,没有追究任何责任。昨天下午4点多魏某等三人又以类似的方式前来盗窃我们养的鱼,经中间人说和,醅赏1000元经济损失,没收扑鱼工具,双方同意后放人回去。到了晚上8点多魏某三人反悔,不同意拿1000元。随后我们报警,公安机关来人,村书记和另外一名执法人员通话后,执法人员说我们是敲诈勒索他人1000元。不准我们向魏某三人要钱,只是要求其中一人向我们赔礼道歉。执法人员并没有作出任何处理结果,开车走了。请问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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