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的利息所得也是由其他人的资金给付,只有流水转账和微信证明事情如何以及借款事情,还是只能符合普通的
更新时间:2019-06-05 21:35:48
问题描述:
去年3月起,我表姐以在操作信用卡代还业务为由,许以月息25%为由邀我投资,前期金额在5万以内,每月递增,截止今年4月总共300来万,期间利息照常结算,从今年3月开始无法正常结息,为此编织无所谎言掩盖无法结息的真相,我于4月中旬去往
南宁当面了解,但是在5月底才获知从一开始给她的钱都是用于填补其他人的利息,而我的利息所得也是由其他人的资金给付,发生地广州
天河,终止地广西南宁,期间没有签过任何
合同借据,只有流水转账和微信证明事情如何以及借款事情,据了解事情牵扯到直接关系人至少10个。请问,这能否构成诈骗?还是只能符合普通的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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