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垫付前期外伤治疗费用数万元。要求我方继续垫付医疗费用,我方作为全责方能否对无责方提起诉讼?
更新时间:2019-06-06 14:57:23
问题描述:
您好,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走的是简易程序,在3日内,没有申请复核。我方作为全责方,积极配合无责方的治疗,已垫付前期外伤治疗费用数万元。无责方还需进行牙齿治疗和面部修复治疗。在前期治疗中,无责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威胁恐吓去我方家中泼油漆、闹事,致使我方驾驶员出现心律不齐等病症。在前期外伤治疗结束后,讨论后续治疗计划时,无责方提出不和解、不诉讼,要求我方继续垫付医疗费用,并威胁恐吓,如果我方不继续垫付,则到我方家中闹事、泼油漆。这种情况下,我方作为全责方能否对无责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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