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上写了“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特许经营费概不退还”,但是这个发票不是应该主动提供么?
更新时间:2020-02-14 22:02:57
问题描述:
2015年5月份加盟了
杭州一家饮品公司,加盟费38800保证金10000,加盟合同上写了“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特许经营费概不退还”,这样的加盟费可以退还么?还有“合同期内,甲方为丙方提供后续支持(新品更新,统一的企划方案等),丙方须向乙方支付6000元/年的品牌维护费”-(甲方杭州饮品公司,乙方代理,丙方我)其中每年也就上下半年各寄一次海报,推两三款新品还不好卖,也没提供什么企划方案,想问这钱收的合理么?中间向公司订的货也没有提供税务发票,开了几年亏了不少钱。现在要求退押金10000还找各种由头,要退也要15个工作日这么久,说什么公司内部流程,合理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加盟费可以退么?2.那样的品牌维护费合理么,可以拒交么?3.向公司订的饮品原料对方不提供发票算逃税么?去问他们他们就说可以补开可以提供,但是这个发票不是应该主动提供么?4.保证金10000元可以退回么,对方各种由头,还说15个工作日,需要内部审批说怕我有欠款。明明是他们扣着我的款。还动不动就说让我去起诉他们好了。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大律师指点,万分感谢,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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