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他有女朋友就是他现在的老婆,当时没有打借条,他提出分手,这算诈骗吗?还可以追究吗?
更新时间:2019-06-03 10:07:26
问题描述:
谈恋爱期间他有女朋友就是他现在的老婆,他假意和我谈恋爱,短短3个月时间以各种理由在我这里大概骗了7-8万元,有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当时没有打借条,最后一次说买车差3万,我支付宝转账2万、现金一万,钱借给他不到一个星期,他提出分手,我现在只有5万多的转账记录,这算诈骗吗?事情已经过去快两年了,没有法律意识,当时也没有想到可以报警处理,现在还可以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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