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冤枉了,把什么隐私当作借口,请问我可以告他侵犯名誉吗?
更新时间:2019-06-03 07:57:54
问题描述:
我被人冤枉了,我们店铺盘点,然后丢了一件货,因为前几个月都没有好好盘点,这个月有人要离职才来认真盘货,当发现货不见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对这件货没有印象,因为是冬天的,现在都夏天了,隔了好几个月,结果第二天,就是有人说我卖了没有入系统(就是冤枉我的那个人)非要说是我卖的,还把具体的时间都说出来了,说亲眼看见,好 我为了证明我的清白,我愿意配合调查,把我所有的收款记录给我们领导看,(这里说一下,手机里明细可以删掉信息,但是收款小程序里是不能删掉任何信息的)然后并没有找到他说的任何我收钱的证据,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领导要求看他的手机,他不愿拿出来,把什么隐私当作借口,说领导没有权利看他手机,然后不管别人怎么说,他都不听,坚持要说我是小偷,在没有任何证据下,他提供的证据就是他亲眼看见。现在公司不理他的说法,他就在朋友圈明目张胆的说我是小偷,请问我可以告他侵犯名誉吗?真的是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不讲道理,混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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