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月份上班22天,可是之前并没有说过这个问题啊,请问她们这样合法吗,而我应该怎么讨回我应得的工资
更新时间:2019-06-03 11:25:4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美容师,3.26号入职,说好的试用期就底薪3000,后来因为手伤到了,疼痛无法坚持工作,于4.24日正式离职。然后五月底工资发下来,我四月份上班22天,她给我的工资不是按照底薪3000来发的,而是我自己所做的手工费,只有1240元,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我没做满一个月,所以不能拿底薪,可是之前并没有说过这个问题啊,我找过她们经理,但是一律都不理会我,请问她们这样合法吗,而我应该怎么讨回我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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