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被关进当地看守所7天,结果我负全部责任,请问我们国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
更新时间:2019-06-01 15:09:55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海南省文昌市人林某,我在今年3月份驾车不小心撞死了对面开来的摩托车公民,当天被交警扣驾照、扣车,交警带我去验血是否有酒驾或毒驾,而且我也被控制作了笔录。我的轿车投有强险和商业险,对方摩托车投有强险。我又被关进当地看守所7天,出来后交警部门先后发给我事故处理书、事故认定书、驾照扣分罚款等资料,我都配合了。结果我负全部责任,按照交通法庭初步计算我须赔偿对方家属72万余元,死者儿子(已成年)及家人们第一次跟我妻子协商,要我另外赔付35万元就可以私了,我们家3口人的收入就靠我一人工资过生活,妻子没有固定工作,孩子才12岁上小学。对于他们家提出的要求难以接受。他儿子要我们办理信用卡贷款赔偿35万给他们,否则要跟我们打官司,判我们一家是“黑户”。请问我们国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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