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汉市新洲区一名农村信用社员工,派出所要我们主任去才考虑受理不受理,后来当年在此事件中应负主要责任的副主任竟丝亳未受影响
更新时间:2006-10-23 15:11:17
问题描述:
我是武汉市新洲区一名农村信用社员工,2002年8月14日所在信用社发生了一起1300元库款被盗案,当时没有过细深入调查,我满怀委曲被迫赔了款(因种种顾虑,我没有选择报案)。就在我赔款近一个月时,我发现了新情况,综合分柝出了一个人,他有作案的条件和可能。我马上将新发现的情况反映给了我社主任,又及时向上级领导作了反映,肯求彻查此案,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后来上面指望下面查,下面害怕查下去真相暴露,怕担责任,就虚与应付。如此上下敷衍,不了了之。此后我一再没有放弃申诉,至今我的事情得不到一个明确的说法。其间的曲折一言难尽,2003年我曾想到报案,派出所要我们主任去才考虑受理不受理,我们主任当时到武汉治病,我正焦急不安等他回来,谁知他竟病逝于武汉。事情再次搁浅。后来当年在此事件中应负主要责任的副主任竟丝亳未受影响,竟然还升迁了。他怕我举报他在此次事件当中失职,一再压制报复我。我去年曾向有关银监部门举报过他,他一直耿耿于怀,找机会整我。2003年4,5,6月份工资至今未给我,今年更是变本加厉加害我,我要寻求法律帮助。我一定要跟他斗下去,决不轻言放弃。希望得到您的无私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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