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家里)我可以用他多少钱
更新时间:2006-10-25 16:27:20
问题描述:
你们好
我照顾我病重的老公很多年了 为了他放弃了一切 甚至工作 可是结果除了留下一身病 属于他名下的东西甚至一分钱我也得不到 (他都给他前妻的孩子了)我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 但是作为夫妻有互相照顾的义务 所以我还是一直尽心尽力伺候他 可是现在我也需要到外地治疗(因为我是外地娘家 消费便宜 另外起码有人可以给我送饭送水 在这里是没人帮我的)我知道夫妻除了应该互相照顾还应该互相抚养 从法律角度讲 他的工资属于我们共同财产 加上他有医保而我没有 我可以让他每月给一半或者再多一些比例工资作为我在外地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吗 如果他不给或者象征性的给一点我应该怎么办 可能你们认为只是一件小事向他要就行了 但是我既然问你们 就预见到他不想给了 我需要一个法律条文来保护我 请你们告诉我 万一他真的不给 我是否可以不再管他了呢 因为是他先遗弃我 而不是我遗弃他对吗 而医药费只能依靠娘家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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