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签订合同,但是合同只有双方的签字,将违约处理合同解除,押金概不退还。报警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9-05-22 14:13:56
问题描述:
租房的时候签订合同,押一付一,但是合同只有双方的签字,没有盖章。现在中介要将押金提高到2个月,要我们在下午之前交上,不然就停我们的房门密码(锁了密码后我们就进不去了)。
我不想交这个押金,明明没有约定,他却贴告示说【通知:客户你好,我是你所住的放假管家,根据你们入住时考虑手头资金问题,相互约定,可以顺延一个月后补交另一个月押金,如有疑惑可电话沟通,或到301找我沟通,房间智能门锁将会在20号停用,押金补齐后开通,23号前,如还未果,将违约处理合同解除,押金概不退还。联系电话:XXXX】
根本不存在资金的问题,也不存在约定这回事,我看了一下,整栋楼大概有12家住户被贴了条子,乐乎公寓都这么差劲吗?我想问该如何处理,报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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