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房东必须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现在的这个状况我能问房东要违约金吗?
更新时间:2019-12-01 05:19:49
问题描述:
我租房是从18年10月到19年12月,现在房东5月提前通知6月他要提前收房。合同上写的是:第八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要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钱,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房东必须终止合同,一般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租客的经济损失房东不予补偿。第九条: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百分之10作为违约金。
现在的这个状况我能问房东要违约金吗?第九条和第八条规定是否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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