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工资纠纷与原单位已从仲裁进入诉讼程序,后期发生劳动纠纷不提供劳动条件,是否恰当
更新时间:2019-05-29 22:24:38
问题描述:
你好,我因工资纠纷与原单位已从仲裁进入诉讼程序,前几日开庭时我主张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等,为何法院依然要我提供加班事实证据,还有我们是不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长3至6小时(以前3家店),后期发生劳动纠纷不提供劳动条件,只负责一家店时1小时多,但我仍然坚持去另一家店签到,5年多全年无一天休假,但我在诉讼时主张的是正常休假工资而不是休假权,不知道是否恰当,?【去年11月底给单位下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工资好几个月只发几百块钱)】,已离职……谢谢,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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