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16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缺说我离职手续不全,还不能结算。我可以维权吗?
更新时间:2019-05-18 21:51:01
问题描述:
我3月16日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离职时间是5月15日,并进过部门经理签字。(公司规定辞职要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因为我负责的项目较多,我提前两个月提交,并准备着工作交接),实际离职时间是5月10日(因个人原因提前5天,进过了部门经理批准),和公司约定结算工资的时间是5月15日,因为公司是每月15日发工资。但是我17日联系公司人事部门,缺说我离职手续不全,还不能结算。我不理解我实际已经离职,为什么缺货手续不全,而且这和结算工资是两码事。这算是侵害了我的权益吗?我可以维权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