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因为工作性质一天工作时间达不到8小时,怎样结算工作算合理
更新时间:2019-05-16 07:47:39
问题描述:
合同中写的是150一天,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结算工资时,按照每日工作时间加起来满8小时结算150,比如说前日工作了4小时,昨日工作了2小时,今日工作了2小时,三天加起来一共工作了8小时,所以结算工资为150元。这种做法是被允许的吗?因为工作性质一天工作时间达不到8小时,怎样结算工作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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