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债权人起诉我承担连带责任,还是2015年3月借款时间)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5-15 23:04:45
问题描述:
2015年3月为别人担保,当时以房屋做抵押,写了简单的担保承诺,现在债权人起诉我承担连带责任,当时没有约定时间,但是借款人于2017年换了条子(落款还是2015年3月借款时间),约定2108年11月底还,那么从证据上来看我有连带责任,我(担保人)是否可以申请换的条子做时间鉴定。第一次没有约定的合同,债权人是不会提供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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